刑事案例
咨询电话:13196806569
咨询电话:18115733192
邮箱:47131339@qq.com
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南路1号云创公馆2-412/413(徐州高铁站南侧100米)
案情简介】2021年5月王某因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她人索要钱财未果后以王某涉嫌强奸为由至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隧对王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办案过程】辩护人接案后第一时间至看守所进行了会见,了解到嫌疑人对于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无异议,同时明确表示未曾违背女方意愿,至于女方最终选择报警并不是发生性关系违背其意愿,而是索财未果导致的。辩护人随后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建议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提出根据嫌疑人叙述案件的情况,结合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的女方在进出宾馆时神情、动作并未有异常(由于辩护人目前仅能通过嫌疑人口述,并不能查阅相应证据材料,在此仅根据嫌疑人口述的进出宾馆的过程来予以发表意见,如公安机关未调取相应录像,建议及时提取固定相应的监控录像证据,避免因为时间较长致使当时的监控内容被顶掉),能够证实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或者说证据不足以证实男方违背了女方意愿,结合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如未对嫌疑人手机进行数据恢复,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恢复)中,女方索要金钱的证据,至少能够证实王某在与女方发生关系时首先并不违背女方意志,其次,嫌疑人在发生关系前也并不知道女方的意图是为了通过发生关系来向其索要金钱。王某的行为虽违背社会公德,但不构成犯罪。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对王某采取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也撤销了该案件,最终认定王某并不构成犯罪
业务推荐
Business recommendation您可能感兴趣的新闻
You might be interested in the news